京市国家税务局会议音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现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会议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
一、 项目编号:BJGSCGGK201503
二、 项目名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会议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单位 |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单位 |
1 | 数字会议主机 | 1套 | 11 | 标准机柜 | 1台 |
2 | 主席单元 | 1台 | 12 | 专用线缆 | 1批 |
3 | 代表单元 | 51台 | 13 | 设备对接头 | 1批 |
4 | 连接模块 | 26套 | 14 | 中央控制系统 | 1套 |
5 | 延长线 | 6盘 | 15 | 高清混合矩阵 | 1套 |
6 | 音柱音箱 | 8套 | 16 | 高清摄像机 | 3套 |
7 | 数字功放 | 2台 | 17 | 控制键盘 | 1套 |
8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1套 | 18 | 高清延长线 | 3盘 |
9 | 无线话筒 | 2套 | 19 | 监视器 | 3套 |
10 | 电源时序器 | 2台 | 20 | 录播服务器 | 1套 |
1.本次采购为北京市国家税务十三层会议音响设备采购项目,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见投标文件技术需求(附件一)。
2.成交原则: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99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交货时间: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25日内。
5.交货地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指定地点,并须完成产品安装调试。
四、供应商(或投报产品)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3.供应商必须为所投货物的原生产厂商或者是取得所投货物原生产厂商对此项目唯一授权书的经销商(代理商);
4.提供产品必须是我国境内生产的,不接受进口产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投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2015年6月1日起至2015年6月5日止,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工作时间),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1213房间)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一次,时间6月9日 上午10点。
踏勘集合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一层 传达室。
踏勘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88376191
六、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代理商需提供原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
七、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 年6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6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八、接受投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具体见当天指示牌)
九、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8837625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1213房间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