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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校园综合剧场灯光音响设备招标
浏览: 1113 作者: andy 发布时间: 1970-0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市宝安区网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校园综合剧场灯光音响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BACG2010022123 招标项目名称:校园综合剧场灯光音响设备采购与安装 招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项 13503561 宝安实验学校艺术楼综合剧场灯光音响工程 项 1 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 于 2010年04月29日 18:00 至2010年05月19日 14:10 期间从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ba.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cn)。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后又不参加投标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拒绝”或“撤销”或告知招标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告知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视其网上违规操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且在政府采购网站对本次项目响应投标。 2)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含200万元)。 4)投标人在2007年1月1日(合同签定日期)以后必须完成过2个或以上含灯光音响设备同类成功项目(提供相关合同证明及验收报告,提供不完整将导致废标)。 答疑事项: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必须于2010年05月13日 18:00 前将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在“采购实施→项目答疑发布”中填写相关疑问,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前将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或在采购系统中直接答复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网上注册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投标人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取“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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